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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南京没有海 孟朝暮 2908 2025-12-15 21:04

  

正午的阳光正炽热,吵闹的交谈声给了这座身处城市边缘的学校带来了一丝生气。我低着头顺着人群的方向走去。

  

之所以选择了这个我从未涉足的地方,是因为我想离家里的那两位远一些,可供选择的学校有很多,但大多数都在我家附近。而且这所学校还是一所寄宿学校,倒是正合适。

  

走进了高一六班的门,没有熟悉的面孔,未知让我感觉很踏实。一位个子不高的男人走了进来通知我们打扫教室。开学第一天,有我这种孤僻性子的,也有那两三个做伴的。目光对上了,就稍作打量,继续干自己的活。

  

坐到座位上,倒是很不自然,不过会慢慢改变的。这几年的学习生活也就开始了。

  

倒是有条不紊的,关于这里的一切。

  

  

在语文老师的要求下,同学们依次做着自我介绍。让别人认识你,或你认识别人。

  

“我叫孟朝暮,没什么爱好,倒是喜欢写点东西来打发时间。”老师推了推眼镜,问我写些什么。我答道:“平时写些随笔,记录心情。也会写一些诗,寄给五湖四海的笔友。”这位语文老师想必注意到了我。我只是记得一位复姓东方的同学让我把目光从窗外的那颗柳树放到了他身上。

  

我当上了语文课代表,和那位东方同学。接触到的人多了起来。因为小时候妈妈要求严格,我的字倒是有几分样子,关于这一方面的活动也就是我往上顶。我常常在办黑板报的时候发呆,只为了多站一会。那时候我幻想自己是一个小老师,回头看看同学们,我不会去在意他们的学习,我只会和他们每一个人做朋友,真正的朋友。也想在这样安静的自习课上,来来回回的看着他们。让我提起兴趣的,是我们班的数学老师,也是我校书法社的社长。数学里那些图形也倒是需要一点功底,我对数学还算开窍。不过,他的字倒是更令我着迷。

  

在我看来,他真是一位有魅力的老师。于是我加入了书法社团。把自习的时间一减再减,一周要跑三趟以上。老师却只在周三才会去指导。不过老师侧重点在于毛笔,我却不喜欢。于是每次都找一个角落,慢悠悠的写着钢笔字。

  

关于宿舍生活倒是没什么好说的,只是感觉到诸多不便,起初倒是很兴奋,渐渐就失了这份感觉。我只是觉得不是很合群,就拿当时的那些人来讲。与他们打交道的时间也就是一年。后来我才意识到,其实我和天真的自己的交道,在那一年之后也就不复存在了。

  

有很多学生早早的就了解了那时候的各种事情,无论从学习还是为人处事来说,那都是游刃有余的,我时常羡慕那些人群中的开心果,也偶尔庆幸自己这清净的日子。倒是抹不开那些不得不接触的人。在这一年,我所认识的人的各种情感变多了。在初中的时候,我倒是也偷偷记录过一些事情,也有一些没有发出去的文字。怀着遗憾我离开了那个地方。

  

这块心上的石头最终倒是落地了,不过那是后来在去成都的火车上,我下定决心的一次结果。

  

因为是刚开学,也是第一次只身一人来到这边,一周一次的假期倒是没什么意义了,我倒是更愿意在学校呆着,那个家不太想回去。

  

关于家里那两位,我那时候并不了解全部,也体会不到为人父母的一些事情,我只记得在他俩吵的最凶的那一晚上,夏天夜晚的操场睡起来不是那么舒服。也许是我的遭遇惹人怜惜,让上我上辈子的仇家这辈子来陪我受罪。和我一起睡操场的,还有两个我从小学到初中九年的伙伴,卢有志和周做阳。毫不夸张地说,自从家里人允许我往外跑的时候,我的假期都是和他俩度过的。周做阳的邻居都认识我这个野孩子。他和老姑还有他的叔叔生活在一个大院子里,这个院子给了我们仨不少的快乐,而他的父母在离我们小城不远的一个镇子上工作。关于我们的卢有志,很明显和我俩不在一个阶级。过去那几年,他家就搬进了我们小城最高的那一栋楼房里。我也在他家天台上俯瞰过这座小城的夜景,也傻乎乎的喊过一些不可能的事。我们仨“相依为命”的度过了那几年。当我决定朝着这座小城的边缘走去,我自己并没有发现,其实是我自己向那段无知但快乐的岁月告了别。

  

日子不紧不慢的走着,似乎我的生活局限于这些地方了。偶尔会买几本喜欢的诗集,也会保存一些好看的书签和明信片。

  

  

阅读作为人类最为明智的行为,也深深的抓住了我,本来是无心之举。人只有在无聊或者尴尬不知所措时手上拿些东西,以此来分散别人的注意力。我还记得某个燥热的下午,我趴在课桌上撇见的那一句: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虽说是译文,倒也很有灵性。读诗渐渐的成为了我的一个习惯。那时候也读不明白,只觉得安静,能让我静下心来,暂时逃离这秩序的生活。我时常会将几句惊艳到我的诗句记录在信封里,把它们送往一些我未知的城市。从小没出过远门,走过最远的地方是周做阳父母工作的地方。

  

对于外面,由于不了解,脑海里压根没这个概念,只知道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我自己在哪个方位,北京又在距我多远的地方。

  

结识的一些笔友会讲述他们的家乡,更多的倒是经历与展望。当然,我还记得这样一个美丽的名字,朱雨凡。我俩并非故交,她说她喜欢我写的那些随笔。这世上居然会有人喜欢读我的破诗。

  

雨凡年纪轻轻,其实就小我一届。我自己没摸透高中,却总喜欢给她讲述一些事情。那时候的书信往来是很频繁。

  

见识到了一些人与人之间的事情,但也没有什么想法。人是奇怪的,那时候还没发现这一点。考虑的全部都是当下。没有想到那时候的自己倒是全神贯注,脑子里的事或许有很多,但有且只有当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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